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部门:
根据《安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安学院党办发[2011]41号)要求,学校将在全校开展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校各级党团组织,各系、部门、学生团体、班集体、教职工和学生个人均可申报。请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各奖项的申报工作。
二、奖项设置
(一)精神文明建设优秀活动奖:
优秀校园文化活动奖2个
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奖2个
优秀社团活动奖2个
(二)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作品奖
优秀新闻(含消息、通讯)奖5个
优秀文艺作品奖5个
优秀理论成果奖5个
(三)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宣传教育奖
优秀网络信息员奖5个
优秀编辑(含校报、学报、校园网编辑)奖5个
优秀学生记者奖(暂缺)
优秀播音员奖3个
(四)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事迹奖
集体奖2个
教职工奖2个
学生奖5个
(五)精神文明建设优秀组织奖
优秀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奖3个
三、评选基本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精神文明建设优秀活动奖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
2、贴近校园、贴近师生、贴近生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充分展示师生员工风采。
3、获得师生普遍认可,在校内有较大影响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师生参与面广。
4、全校各党团组织、各系部、学生团体组织开展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均可申报,校级学生团体、团组织申报须由校团委推荐申报。
(二)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作品奖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学校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真实客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3、在校外媒体公开发表或校园网、校报及校内广播等采用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品(含摄影作品)均可申报评选,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的作品从优。
4、该奖项凡属个人作品,以个人名义申报;凡属集体作品,以集体名义申报。
(三)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宣传教育奖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宣传舆论导向。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同行中表现突出。
3、优秀网络信息员奖、优秀编辑奖,由个人申报,也可由部门推荐申报;优秀学生记者奖(暂缺)、优秀播音员奖由学生记者团组织评选后申报。
(四)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事迹奖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勤奋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3、事迹突出,用其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感染周围的人,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师生员工公认,在本部门、本校、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
4、该奖项中的集体事迹奖,由该集体申报;个人事迹奖由其个人申报,也可由部门推荐申报。
(五)精神文明建设优秀组织奖
1、部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工作,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2、师生团结和谐,工作敬业,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好。
3、经常组织开展相关的精神文明活动并有一定的影响和成效。
4、组织参加省、市、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含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比赛竞赛、文艺演出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参评项目时间和申报时间
1.各参评项目的时间须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2.各奖项的申报须填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申报表和有关支撑材料,请于11月15日以前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电话:2214244。
附件:
1.安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申报表
2.安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奖申报表
3.安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作品奖申报表
4.安顺学院优秀精神文明建设事迹奖申报表
5.安顺学院优秀宣传教育奖申报表
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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