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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安顺学院水电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10/09 15:15:54 点击量:
第一章
    为了规范校内水电管理,提高学校水电管理能力,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管理机构
    后勤处负责编制全校的水电规划,对全校的水电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制定校内水电增容工程和水电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后勤处下属水电管理科完成。
二、职责
后勤处依据有关水电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水电实施管理。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学校水电管理目标和任务。负责学校水电日常管理,确保水电的正常、安全、可靠供应。完成水电计量收费和对外结算工作。做好水电零星维修和突发性故障的抢修和处理工作;做好学校水电管网图纸、建筑物水电竣工图纸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对水电节能管理和安全进行宣传、监督,提供技术指导、咨询。负责抄表计费,做好水电节能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水管理原
一、安全供应原则
二、降耗高效原则
三、有偿使用原则
 
第四章 水使用的申及受理
一、凡需新增水电使用的部门或个人,须向后勤处水电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后勤处水电科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同意用水用电申请后,方可接水接电,并装表计量。个人的水电安装费自理。
二、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需更换、移位、拆除、停用、新装、改装电器线路及设备,改变给排水管线走向的,必须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经现场勘察后,符合供水供电条件的方可施工。
三、学校新建基建项目必须统筹相应的水电增容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后勤处基建办需向后勤处水电科提供一套水电竣工图存档备案。水电配套设施在保修期间由基建办负责保修事,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交水电科管理及维修。
四、用户如需变更用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停止用水用电,移动表位或迁址用水用电,均应向后勤处水电科办理申请手续。
五、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须向后勤处提出书面申请,水电科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确认符合装机条件并领取大负荷电器使用证后,由水电科负责用电接入。
 
第五章 水电计量管理
一、使用学校水电的校内基建施工、商业经营及校内居民住户所用水电一律实行计量收费。
二、水电计量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后勤处水电科负责。
 
第六章 水电费定价、收取
一、水电的价格由学校根据物价部门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水电费收据采用安顺学院财务收据,水电科根据需要向校计财处领取。
三、水电费的收取由水电科负责,水电科建立水电抄表、审核、收费工作的考核及监管制度。
四、水电科应固定抄表日,按期抄表收费。
 
第七章 违规处罚
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后勤处水电科除追回电费(含滞纳金)及相关损失外,有权停水、停电,并报学校予以处罚。
一、违反学校水电管理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不按规定办理用水、用电手续或不按时交纳水电费超过两个月者。
三、采取各种手段窃电、窃水的。
四、损坏水电实施者。
五、对逾期不交的水电费者,可加收日千分之二滞纳金,对连续两个月不交水电费的用户可作停水停电处理。
 
第八章 水电维修、维护
一、水电科应保障学校的水电正常供应。对校内水泵房、配电房及其它用电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加强校内水泵房、蓄水池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做好机组的日常保养;搞好高、低压配电室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停水、停电的事先通知。
二、做好水电设施突发事故的抢修预案,水电突发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三、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水泵工、电工的上岗培训,组织学习省、市行业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程、运行管理规程、并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四、各部门应管理好属于本部门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甚至窃电等行为有义务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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