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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部门工作职责

【学工部(处) 武装部 招就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05/29 10:10:34 点击量:

 

安顺学院学工部(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和武装部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承担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和国防教育,大学生军事训练、预征入伍,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职能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有关决定,负责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组织实施和开展相应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工作。

(一)履行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办公室职责。

(二)承担学生工作例会会务工作,汇集和通报有关工作信息,具体安排有关工作事宜事项。

(三)组织开展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管理。

(四)组织开展先进学生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评比、评选与奖励、表彰和校级奖学金评定。

(五)组织开展学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日常考勤、学风建设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六)查处或配合查处学生违纪,受理学生违纪处分申斥;受理学生来信来访;应对学生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七)负责新生体验复检,开展学生相关保险入保与协助索赔、火车票优惠卡充值和其他学生服务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查与教育、心理咨询和辅导,进行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九)开展学生宿舍生活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学生宿舍文明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区域安全工作。

(十)管理和维护学生综合管理网络系统。

三、组织实施全校人民武装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认真宣传与落实各项战备工作。

(二)制定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计划、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做好军训教学考核和总结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校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

(四)协助军事部门做好在校大学生和社会青年应征入伍工作;

四、完成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承担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招生、就业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文件、规章制度、计划、实施细则等并撰写有关工作总结。

二、组织实施全校招生工作。

(一)组织编写年度学校普通全日制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二)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接待、回复招生有关来人或来讯。

(三)组织开展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任务的完成。

(四)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建立新生档案,协同校内各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新生报到工作。

(五)统计新生录取各类数据与进行生源质量分析,为其他部门提供工作参考数据。

三、组织实施全校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一)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就业工作。

(二)开展学生就业咨询服务工作,会同其他部门实施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课程,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三)收集、整理与发布用人需求信息,组织就业招聘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为毕业生提供更广的就业平台。

(四)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制和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

(五)开展毕业生派遣和毕业生档案寄发工作,协助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六)开展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和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维护和更新毕业生就业信息库,为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提供参考信息与建议。

四、做好招生、就业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网和毕业生就业服务网建设和维护。

六、完成上级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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