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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部门工作职责

【组织部】主要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4/05/29 10:50:19 点击量:

 

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主要岗位职责

 

党委组织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组织部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总结,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3、根据学院党委的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处级干部的选拔、考核、配备、管理、交流、竞聘工作,党委决定后组织办理干部任免手续和参与干部任职前谈话等工作;

4、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院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和院级领导的推荐、考察等相关工作;

5、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途径,不断总结干部工作新经验,为党委调配和使用干部提出建议;

6、负责组织实施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7、宏观指导、协调各党总支、处级部门对科级干部的考察培养、竞聘、管理工作;

8、协助分管书记加强对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制定、修改和完善处级以上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并抓好督促检查;

9、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厅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和培养。按照院党委的部署,抓好处级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使用工作;

10、负责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制定干部培训规划,有计划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培训;

11、协助院党委抓好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做好全院党的基层组织的组建、调整、改选。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开展好党内表彰活动的评选工作;

12、根据党委安排,抓好相关干部的下派、交流和调训、考核工作;

13、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宣传、落实好党的人才工作政策,抓好省管专家、市管专家、拔尖人才的推荐和服务工作;

14、抓好党校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15、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做好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调配、交流的基础性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办理有关报批、任免手续;

2、做好科级以上干部的管理、监督、考察、考核以及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工作;

3、做好干部挂职和党建扶贫等人员选派的基础工作;

4、做好出国、考研、考博、参军及其他人员的政审工作;

5、做好干部的材料整理、归档和统计工作;

6、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所需要的各类干部统计报表、资料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7、抓好干部信息库的建立、维护、更新工作;

8、负责干部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9、做好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10、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积累相关档案史料,管理和运用档案室有关设备,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11、使用好干部人事档案资源。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12、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1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院党委的决定,按照部内工作计划,提出实施组织工作的具体措施;

2、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及基层党组织建设评估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

4、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加强党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发展党员的审核把关和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5、做好调查研究,为学院党委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提供基础资料;

6、负责一年一次党内统计和半年一次的党员发展工作统计;

7、做好党组织信息工作,维护、更新党内统计信息库;

8、负责党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9、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加强对人才的培养,抓好省管专家、市管专家的推荐工作;

10、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工作,办好一年两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11、负责全院党员同志党组织关系的接转;

12、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1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党委的要求,起草党校培训工作的规划和工作计划;

2、起草党校的有关文件,建立和完善党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3、承担党校考试题库建设、管理及各个培训班次结业考试的出题、制卷、巡考工作;

4、承担党校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组织与实施;

5、承担党校学员的学籍管理、考核及优秀学员的评选表彰工作;

6、负责党校专兼职教师的聘请及日常管理,主动为他们搞好服务;

7、负责党校相关会议的准备工作;

8、开展党校工作调研,积极探索和总结党校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党校工作水平;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学院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办事机构,是党委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校和党管人才等方面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和院党委的决议要求,从学院的实际出发,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提出工作要求,经院党委批准后下达到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为完成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协助院党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和一系列长效机制开展党的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3、协助院党委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换届和竞聘上岗以及聘期的考核工作;做好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培养、选拔、使用、教育等工作,指导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按规定做好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努力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途径,不断总结干部工作新经验。为党委正确调配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建议。

4、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做好院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述职考核和党政班子换届时的考察工作。做好院党代会的筹备与组织工作。

5、协助院党委做好处级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搞好处级干部任期内的培训,有计划的选调干部到省委党校和上级组织的培训班进修提高。做好党校工作,充分利用党校开展对党员干部及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开展党建研究。

6、协助院党委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建立和健全院、系两级后备干部考核档案。

7、协助党委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知识分子的“抓总牵头”和省、市级拔尖人才的推荐、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有关知识分子方面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

8、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党委发展党员规划,督促、检查各党总支发展党员计划的落实,特别是重点抓好在中青年知识分子、学术带头人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对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

9、结合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布置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负责布置检查党内表彰先进活动,审查先进事迹材料,组织评选工作,发现和树立典型。

10、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管理干部的考核档案。管理和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负责处级干部、正高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办理出国、出境党员的党籍保留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上报。负责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做好文书归档工作。

11、做好干部审查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接待外调。处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政策,审查、落实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

12、做好上级组织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接收并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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