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部门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列部)】工作职责
2014-05-22 审核发布:郑群伟 审核人:
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列主义教学部)院长(主任)职责
一、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学校下达的指示、决议,保证各项精神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
二、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主持本部门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建设规划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发展需要,主持用人规划、人员调出、调入的讨论和审定,主持审定并实施教师培养计划;
四、主持本部门经费使用计划的制定,负责本部门经费使用的审批;
五、主持部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六、协助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本部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工作;
七、主持审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科研工作计划、学科课程建设计划,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八、代表本部门加强外联工作,加强同各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校地交流;
九、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以身作则,积极推进本部门教风、学风建设;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列主义教学部)分管行政、日常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职责
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分管本部门的行政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教学工作会议、教研室主任会议、办公室会议,代表本部门出席学校教学工作会议;
三、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工作总结;
四、主持制定、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建立、完善质量监控体系;
五、组织制定本部各门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及其它教学文件,并督促实施;
六、组织日常教学的实施、检查、考核和评估;
七、组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制定、修订,组织开展教学档案建设;
八、组织教师年终考核、日常管理、学习培训和学风建设;
九、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带头加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十、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学校、部门临时交办的任务。
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列主义教学部)分管学术科研、教研室建设、实践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职责
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分管本部门的科研、教研室建设、实践教学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学术科研、工作会议、代表本部门出席学校科研工作会议;
三、组织部门科研工作计划、教研室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及时、适时做好工作总结;
四、组织安排本部门学术讲座、学术研究交流,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在研课题的管理;
五、主持本部门实践教学方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实践教学的实施、管理、督促、检查和总结;
六、组织本部门课程建设,主持制定教研室建设、课程建设计划、方案建设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总结;
七、组织教学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八、协助搞好教师职称评定、教师选聘工作;
九、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带头加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十、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学校、部门临时交办的任务。
马列主义教研部办公室职责
一、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统筹安排部门各项工作。
二、负责部门党政工作计划的拟定,落实工作实施,做好工作总结。
三、负责部门内部事务管理。
四、负责部门收发文件管理,材料上报等工作。
五、负责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的组织安排和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
六、负责部门建章立制及实施工作。
七、负责部门经费管理,提出经费使用计划。
八、负责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及各项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九、负责对外的联系协调、宣传工作。
十、负责部门目标考核及有关考查评价工作。
十一、负责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综治、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二、负责部门师资队伍建设、学术科研工作、网络建设工作。
十三、做好学校、部门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安顺学院马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