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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门


教学部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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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工作职责

2014-05-22  审核发布:郑群伟 审核人:

 

艺术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6〕5号)、《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国足球彩票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教党〔2007〕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党总支工作主要职责。

第一条 学院党总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规章制度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

第二条 坚持和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凡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的议事内容均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条 学院党总支与行政共同讨论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保证本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 根据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学院的实际,制定实施党建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重点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学生党员发展的审查审批工作。

第五条 负责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贯彻和遵守《党章》。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健全使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有关规定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管理。

第六条 加强党支部建设,定期分析研究党支部的情况,针对所属党支部的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党支部工作,改进和创新组织教育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创先争优”等各项活动。加强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和支委会建设。做好党支部委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党支部工作。真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七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学院相关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本单位处级干部的选拔、考察、培训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 负责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第九条 负责做好本学院师生员工的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配合学院行政做好教职工的考核及有关评优、奖惩工作。

第十条 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辅导员的招聘、培训与考核工作,做好院班主任的聘任、聘用和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毕业生招就工作,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落实学生的奖、勤、助、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

第十二条 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好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制定实施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学习教育计划。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和管理实际,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生思想状况,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等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和全员育人氛围。

第十三条 健全本学院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据各自的章程和职责,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做好宣传工作。负责学院的对内对外宣传,会同学院行政加强各类宣传阵地和文化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为学院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第十五条 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和政策,定期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向上级组织推荐党外干部。

第十六条 配合行政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保密工作等工作。

第十七条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行政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会议决议,完成学校各项工作安排。

二、拟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考评、考核工作及迎评工作。

三、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安排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经费使用、机构编制、人事异动等重要事项。

四、抓好教师业务学习,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人才引进工作,执行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加大力度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改能力。

五、搞好学科专业建设,完善课程建设,抓好教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六、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强化教学督导工作,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加强师生教与学的考评、考核工作,做好学籍管理和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抓好实习、实训及实践教学环节,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

七、加强科研管理,完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和对外学术交流,实施好科研奖励制度,认真做好科研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八、做好专业申报工作,抓好招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产和财务管理,完善报账制度,做好学费和催缴还贷的工作,做好财产登记、使用和维修工作。

十、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记录工作,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和接待工作。

十一、做好各类档案收集与管理,做好安全、稳定、保密及信访工作。

十二、完成学中国足球彩票:交办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党委和学院党总支工作会议精神;

二、制定学院党总支各时期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及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及时掌握党员和职工队伍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四、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廉政教育,完成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五、负责文件的登记、传阅、督办,文档的整理、保管;

六、落实好年度内党员考核评议及选先评优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各支部的组织发展工作;

八、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艺术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院领导深入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调查研究、收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参考,为学院领导当好参谋、做好服务等;

二、负责组织起草学院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通知等;参与制定学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规章制度执行;

三、负责组织、安排学院里的各种会议,做好记录,并落实、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送阅、打印、督办工作;

五、负责接待来访和对外联络工作;

六、管理行政印章,开具介绍信、证明信等;

七、做好学院大事记的记录整理和学院年鉴工作;完成学院综合统计报表,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接待、协调、处理学院内外师生、学生家长的来函、来电、来访,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九、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艺术学院教学与实验实践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考试管理

1、安排期末专业课考试;

2、将期末考试日程表报教务处;

3、安排期末考试巡视人员;

4、负责整理违纪、作弊学生的材料,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学院领导、院领导审批行文。

5、组织学生的补考和重修考试工作;

6、组织毕业前的补考和最后一次补考工作;

7、组织“专升本”招生的工作;

8、组织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工作;

9、办理和补发考试证;

10、做好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考试工作;

11、做好学院试题库建设工作;

12、办理考试的缓考和免修手续。

二、学籍管理

1、做好学生的休学、转学、复学、留级、延长修业年限、退学等学籍处理及统计;

2、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

3、做好本科生学位评审工作,提出学位授予和免授的学生名单,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协助发放毕、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处理学籍遗留问题,办理毕业证明书。

三、课表编排管理

1、根据教务处编制的教学日历进行工作安排;

2、根据教务处审核的教学计划,编排全学院课表;

3、负责全学院课表安排的协调工作和课表印制工作;

4、负责教师调、停课的登记上报工作;

5、做好专业课教室、多媒体教室上课的安排。

四、学生成绩管理

1、做好学生补考和重修考试成绩的管理工作;

2、统计重修考试和补考不及格学生名单;

3、印发平时成绩登记册和学生成绩总单;

4、印发考试答题纸、试题保密袋、试卷密封袋、命题纸、试题签印单、试卷装订册等;

5、负责学生相关课程考试成绩汇总、统计、分析和汇报工作;

6、处理好教务软件学院统工作,将毕业生的成绩总单报教务处存档。

五、教学管理

1、协助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抓好本学院的教学管理;

2、做好停课记录、教师档案、自编讲义、教学科研活动等资料的收集归档。

 

 

艺术学院教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决定,保证和监督本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各项任务的完成。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党章规定和《安顺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做好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重点做好中青年教职工的发展工作;

四、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切实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切实问题,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群众工作;

五、按规定收缴和管理好党费。

 

 

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广大同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根据学院党总支和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定期分析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制订学年度学生组织发展计划和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三、根据党章规定和《安顺党员发展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1、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帮助;

2、坚持定期考察,填写考察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的质量;

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好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

2、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激励先进,对后进党员制定出帮助措施;

3、按规定收缴党费;

五、负责对本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经常主动地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总支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要及时表扬和宣传先进,树立正气,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教育。

 

 

艺术学院分工会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总支和分工会的领导组织下开展工作,制定分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负责实施;

二、负责做好艺术学院教职工的文娱、体育、福利及评优表彰工作;

三、负责组织执行艺术学院教职工的集体决议和工会的决议;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经常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学院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五、管好分工会财务,按时收取和上交工会会费;

六、建立健全学院工会会员档案。完成工会临时交办的工作。

 

 

艺术学院团总支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院党总支、团委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制定学院团总支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指导好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工作;

二、观察和了解学生思想倾向的问题,认真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学生和优秀团员入党的推优工作;

三、做好团员证的年度注册手续,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和团员的考核工作;做好违纪团员的批评、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负责团员团费的收缴工作,并定期向团委上缴团费;

四、加强团总支、团支部的自身建设、管理。抓好团总支、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团干部,对团支部工作予以指导和帮助,健全团的考核评比制度,宣传先进事例;

五、引导团员带头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手册》,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优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六、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好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社团制定工作计划,选拔好学生干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指导我学院学生会、社团搞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开展课外文化、科技、体育、勤工助学和公益劳动等活动,活跃青年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九、关心青年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经常了解并及时反映青年团员的意见、建议、要求;

十、健全团的内务管理制度,保管好有关文件、材料等文书档案;

十一、完成党总支和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艺术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以教学为中心,组织教师积极承担教学工作,深入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师资水平,树立全员育人意识;

二、组织制定所属专业所开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三、组织教师贯彻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四、加强教书育人工作,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协同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

五、抓好备课、授课、辅导、实习、考核等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听课制度,组织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评估;

六、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校验活动,坚持教学改革,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七、抓好课程建设,确保所开课程如期达到合格标准,突出重点课程建设,争创院、省级重点课程;

八、根据学科的特点、发展状况和教学实际,确定比较稳定的科研方向,制定教研室科研计划,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完成科研项目,努力推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专著、教材、论文等);

九、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落实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的措施,包括定方向、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和要求,并定期检查。有计划地抓好师资的培养和考核工作。通过以老带新,大力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使师资逐步在年龄、学历和职称上形成合理的结构;

十、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落实艺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

十一、组织好教师进修,通过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等多种形成,确保教师队伍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形成合格的学科、学术梯队。

十二、定期举办教师音乐会、美展、演出等艺术实践活动。

 

 

艺术学院教研组工作职责

 

一、在教学实践科和教研室的领导下,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和实施教研组工作计划,及时了解教学进度,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积极开展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和其他校外教研室实践活动;

三、结合艺术学科特点,因材、因人施教,促进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本学科新的理论和技能教学方法,创建新的教学手段;

四、安排、指导本学科各种竞赛,配合教研室做好考试命题,阅卷评分和教学质量分析;

五、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六、参与教学调查,定期总结教学经验,收集好教研资料;

七、参与做好教育实践、实习等工作。

 

 

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艺术学院的党建工作,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并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在艺术学院的贯彻执行;

二、根据党委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制订、实施党建工作计划,按时向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检查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努力抓好党支部建设;

三、抓好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作风建设和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

四、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党总支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等有关问题;

五、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做好艺术学院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全面负责艺术学院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建立学习型总支,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辅导员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抓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七、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帮助、培养,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指导各党支部开展活动;

八、支持艺术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决定艺术学院的重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经常与党总支委员、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开展工作;

九、做好艺术学院教职员工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抓好职称评审、优秀人才的选拔等工作;

十、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师生员工生活,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艺术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一、学院院长负责主持学院行政的全面工作;

二、主持制订学院有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学院发展规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表扬、奖励先进,批评、处罚;

三、主持教学、教育改革工作,主持专业建设与专业开发工作。审查专业申报计划、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安排计划,检查教学进程,指导教学管理、考核教学质量;

四、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根据规定安排教师进行培训及申请师资引进;

五、主持本学院学术及教研、科研工作。制订教研、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审查、评议、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确定教师的推优评先与表彰、奖励;

六、负责本学院创收与审定学院的财务,组织制定本学院收入分配方案及实施;

七、在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调整、调配本学院教职工的工作;

八、协调党、团、工会组织开展工作,配合党、团组织做好教师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九、完成主管校长及中国足球彩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工作。

 

 

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院、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规划和阶段工作实施计划。掌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有针对性地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三、主持召开学生工作会议,领导学院团总支、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指导、督促与检查其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四、指导对学生干部的培训、选拔、奖惩工作;指导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新生入学教育、资格审查和毕业生的思想教育等工作,指导学生的综合测评和各种评先评优工作;

五、负责与教研室加强联系,通报学生情况,了解学生学习中的优点、存在的问题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

六、负责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认真做好奖励、处分、综合评定和学生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用人信息的收集、人才市场的开拓,毕业信息的反馈;

九、有计划的使用学生经费,做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困难补助工作;

十、完成中国足球彩票:交办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艺术学院副院长协助学院院长工作。分管教学与教研、科研工作。安排、实施、布置本学院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范围内事务。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

二、负责制订有关教学、教研、科研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教学文件、参与制订本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

三、负责对教学工作的布置、检查和总结。组织听课、评课,检查教案、教学进度及收集学生与同行的反馈意见。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教师业务能力和课程质量要求分配调整教师教学工作;

四、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出相应进修送培计划。负责教师业务考核,提出教师推优评先、职称评聘的意见;

五、负责提出专业建设,拟定专业的课程计划、教改计划和实施计划。确定教师课程安排和提出外聘教师人选;

六、拟定教研、科研计划,主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组织教研、科研成果申报,总结教研、科研经验;负责资料建设与资料管理;

七、完成学院院长安排的有关工作。

 

 

艺术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本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总支所属的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三、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本总支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整理有关党建资料,及时向党组织提供入党材料、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填写党务工作报表;

四、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的建议和向有关部门提供宣传材料;

五、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登记、统计、收缴党费等工作;

六、完成学院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艺术学院党总支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总支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二、及时了解本学院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根据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本总支的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

三、指导和帮助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开展宣传工作,协助他们组织本支部的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中央领导讲话,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与改革发展关学院重大的政策、法规,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

四、根据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的决议、决定,围绕每个学期的中心工作,对全学院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真实地反映艺术学院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委决定的情况,总结、宣传全学院师生先进事迹,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五、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与学院分工会协调搞好本学院文化体育活动;

六、完成学院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艺术学院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做好总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党总支日常事务工作。草拟总支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负责总支会议的记录以及党政联席会党务内容的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三、草拟党务工作的相关文件,检查支部贯彻落实学院总支安排的各项工作情况;

四、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党务文件收发及报送签阅工作;

五、管理党总支公章,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档案,负责学院内的机要工作,保密工作;

六、做好党务工作的接待工作;

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建设,抓好党员的评优、评先和考核评议工作;

八、完成总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是学院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协助学院领导做好行政、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组织、人事、文秘、接待及协调等工作;履行行政日常事务;

二、收集和了解各项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检查督促上级交办事项以及本学院的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做好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等工作;

四、协助学院领导起草学院的通知、决定、工作计划、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其他各项文书资料。做好来电、来访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

五、负责签收、管理各类往来文件和信函材料,按办文程序提出拟办意见,组织好上级文件的传达、阅文、催办及落实工作;做好以学院名义发出的文件编号及上报和下发工作;做好各种文书的立卷归档等档案工作;

六、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的各项具体规定,坚持原则,管好印章。

七、负责学院内固定资产、账册的登记与管理工作;制作学院办公用品的物资供应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物品的进、出、派发等管理工作;安排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行政坐班人员和各种会议、活动的考勤统计和审定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八、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艺术学院教学与实验实践管理科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学院日常教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各教研室编制实施教学计划,审核各专业教师学期授课计划、艺术实践教学计划、实习安排等;

三、制定本学院教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好实施;

四、做好师资队伍培训工作,加强教师教学业务管理;审核教师工作量和课时津贴;

五、负责教学建设与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六、做好各课程成绩考核、考试出题、试卷成绩分析等检查工作;

七、负责落实期中、期末考试工作;

八、组织教研工作计划制订和实施工作;

九、做好休学、保留学籍、复学、转学、退学、恢复学籍等工作;

十、做好对教研室和教研组管理和指导,编排专业基础课及专业小课课表;

十一、负责本学院教学、图书资料室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学院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教学任务。

 

 

艺术学院分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认真实施分工会工作计划,安排好分工会活动;

二、在党总支和工会的领导下,融合学院里安排的各个阶段的主要

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及文体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艺术学院;

四、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协助办好教工福利;

五、管好用好工会返给的分工会经费,账目公开;

六、抓好分工会自身的发展和建设。

 

 

艺术学院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艺术学院党总支和院团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艺术学院共青团工作;

二、按照团的组织制度,在院团委的指导和领导下做好团总支的组建

和换届工作,根据团总支工作职责,安排好团总支委员的工作分工;负责对各团支部的组建、换届和其它工作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团总支委员集体讨论团的重大问题,制订团总支各种规章制度,制定团总支主办和承办的各种教育活动和大型竞赛活动方案;

四、按照团委和党总支的要求,起草和制定团总支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团总支年度工作考核;

五、按照团总支会议制度,按时召开团总委员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决定,及时布置和落实上级要求的各项活动,做好会议记录;

六、按照团的队伍建设,负责对团总支委员和团支部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抓好对本学部全体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各级委员贯彻落实好团内各项制度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八、完成党总支、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艺术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二、定期召开教研会,积极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教研会的纪录;

三、参与学院的专业课程、师资、教学发展规划;

四、组织本学院教师对本学院开设课程教学大纲进行编写或修订。组织教师选择教材、编写讲义;

五、协助教学实践科长安排教学任务,参与教学管理,指导教研组工作;

六、安排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科目,组织教师做好出题、监考、评卷等工作;

七、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落实艺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做好教师进修、培训等工作;

八、抓好专业课的实践活动,组织好师生音乐会、美展、演出等活动;

九、完成学院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学期结束做好工作总结;

二、组织本组成员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所任课程教学大纲进行编写或修订;

三、组织本组成员在教学计划的指导下选择所承担课程的教材和编写讲义;

四、组织本组成员讨论、编写教案;

五、积极听取本组成员的意见,对本组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组织讨论,提出实施方案;

六、对本组师资增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本组成员讨论和拟定本专业的课题研究,协助教研室主任抓好教学、科研工作。

 

 

艺术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一、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严格教务制度,以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负责做好有关文件送传。组织领取教材,参与组织安排考试和监考等项工作;

三、参与教材部门协调共同进行新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填报教材选用计划和教材供用工作;

四、妥善保管好本学院的有关教学、教研工作的文件;

五、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日常教学的监控与管理,并组织检查教学运行情况;

六、经常深入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七、做好学院有关文件、教育资料和学生成绩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做好教学用品收取、发放工作。

 

 

艺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依据和党总支的部署和安排,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抓好养成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风尚、文明习惯、健康心理,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和性格;

三、配合做好本学院学生的党建工作,作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及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四、结合本学院学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作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的择业教育及就业指导工作;

五、根据不同时期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活动,以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六、及时了解本学院单亲生、贫困生、后进生等的状况,加强对他们的帮助和教育,建立好特殊学生帮扶档案;

七、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辅导员要与任课教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准确了解学生的上课、自习、实习情况,开展学习竞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作好奖学金的评定、学生勤工助学等工作,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服务;每学期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统计,毕业前要对学生学习整体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八、协助群团组织搞好基层建设。辅导员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为群团组织推荐合适的人选;

九、认真抓好班级建设。配合做好班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组织、指导学生深入开展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竞赛活动;搞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比工作;积极培养、宣传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总结积累班级建设的经验。

十、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文明教育、优雅教室、文明寝室、文明就餐竞赛评比活动;配合查处学生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事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及善后工作;

十一、指导、参与学生活动。辅导员应指导、参与学生的政治、文化活动和公益劳动,关心学生的军训和社会实践活动;重大的学生活动,辅导员亲自组织落实;

十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辅导员要组织、指导学生会、班委会认真搞好日常管理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并把检查结果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同时要认真做好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记录;

十三、调查研究、沟通信息,辅导员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建立起信息网络,及时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汇报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深入学生中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及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十四、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学费、宿费的催缴工作;

十五、辅导员要认真完成和学院安排的临时工作。

 

 

艺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文明修身活动,及时纠正学生中存在的不良行为;

二、制定班级工作计划,负责班级的基本建设。开学初要制定班主任对班级管理的工作计划,组织选拔班级学生干部,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培养骨干队伍;要抓典型,树先进,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

三、组织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班的创建活动。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热爱专业的教育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以学习为中心,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目标,认真抓好学生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教育,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学习竞赛,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课外活动;

四、配合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及学习生活状况,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及时将学校的要求与工作安排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做好特殊学生工作,引导学生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树立健康向上的自我形象,优化个性,完善人格,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学会与人友好相处,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负责本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力求及时、准确、公正,在此基础上,做好各项先进优秀评选的推荐工作;

六、认真抓好学生就业意识的培养,使学生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

七、掌握贫困学生的综合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做好贫困生补助推荐工作;

八、按时参加及学院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会议,认真及时贯彻有关工作要求。工作中要贴近学生思想,贴近学生学习,贴近学生生活,注重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九、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院教学设备、乐器、图书资料、音像资料和服装等的管理工作;

二、确保证所管设备、物品的完好,及时报修、保养,并优先保证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三、做好教学设备、乐器的分类、登记、建卡、入库工作;

四、及时将图书、资料进行分类、登记、建卡;

五、严格所管物品的借用手续,出入库时认真检查,一经发现损坏现象,立即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六、负责抄报设备计划,到设备处领用设备、乐器以及学院内教学设备、乐器报修、报废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保持资料室、阅览室的纪律和卫生,做好防鼠、防潮、防霉、防蛀、防尘工作。并特别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严禁外单位人员入内,对本学院人员违反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制止;

八、每学期末都需要将所管物品清查一次,并将清查结果向分管院长汇报。随时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做好设备的统计、报表工作;

九、按时上下班,准时开放资料室、阅览室,热情为师生服务;

十、应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所管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和保养知识,主动配合师生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