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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工作职责

2014-05-29 09:50  审核发布:郑群伟 审核人:

 

安顺学院审计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各部门内部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监督,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校办企业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审查监督;

3、对基建项目维修工程预决算、设备购置进行审计;

4、对学院的经济合同、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5、对学院、学院所属部门及经济实体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和经营业绩进行审计;

6、参与学院批准的大宗物资采购和学院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参与学院资产清理工作,并对资产的购置、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7、对学院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8、对学院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立项、招投标合同、预结算及财务结算进行监督审计;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9、做好审计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及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