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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门工作职责

【人文学院】主要工作职能
发布日期:2014/05/22 14:40:49 点击量:

 

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院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校党委的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院党总支的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着力抓好院党总支及所属支部的自身各项建设。

4、抓好本院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学校党委反馈情况,帮助解决其实际问题。

6、负责督促、检查院党总支内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7、主动关心院党总支全体成员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负责考核院党总支全体成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负责监督和检查院党总支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总结院党总支工作。

8、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保证班子的团结一致。

9、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0、认真做好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人文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院的教学行政工作,组织制定本院的专业和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教研科研等,并报学校批准实施。

2、审定所属专业教学实践计划(包括实践教学)和各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负责聘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任课教师、教师业务进修、业务考核等工作。

4、负责组织审核各专业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师工作量,执行院奖酬金分配办法。

5、组织各类教材、讲义、题库、实验实习指导书等教学资料的编写、订购等工作。

6、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7、主持全院性的科研学术活动和教学法及教书育人经验交流活动。

8、组织教研室活动和教学检查评估活动。

9、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负责本院的奖酬金分配和学校下拨各项经费的使用。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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